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24:00
为深入贯彻建设具有区域带动力的人才工作先行区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具有区域带动力的人才工作先行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都委办〔2022〕13号)《中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人才引进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教党委〔2023〕62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4年事业编制使用情况、名优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学校师资需求,拟面向省内外引进6名名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地点
发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公告时公布。
三、名优教师范围
(一)顶尖教育人才
人民教育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名师、名校(园)长;全国优秀校(园)长;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主研人员。经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领军教育人才
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特级教师、“天府青城计划”入选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省级优秀校(园)长、省一级示范学校校长;省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领衔人;获得国家工艺美术大师等荣誉称号,或具有国家级注册教练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等资格的教师;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主研人员。经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拔尖教育人才
省级教书育人名师、省级中小学名校(园)长、省级中小学名班主任、省级优秀教师;市级特级教师;市特级校长、省二级示范学校校长;市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领衔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3位主研人员、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位主研人员。经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四)优秀教育人才
市级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3位主研人员。经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五)青年教育人才
市级优秀青年教师;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前3位主研人员。经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四、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记录。
(二)拟引进的顶尖教育人才、领军教育人才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拔尖教育人才、优秀教育人才年龄在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教育人才年龄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
(五)普通话水平中学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小学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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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由区教育局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邮政快寄(EMS)报名材料、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24:00。
1.邮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新都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收件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8-83976015,邮编61050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2.网络报名邮箱:383847140@qq.com。
3.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区教育局)。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2024年上半年引进名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6)取得符合名优教师范围要求的相关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一份或教学成果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7)近五年参加的市(地、州)级及以上公开课、赛课或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8)近五年发表的主要科研论著(合著)刊物和承担的科研项目(参与)、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复印件一份。
5.报名要求: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请提供以上材料纸质件和PDF扫描件。网络报名请提供以上材料PDF扫描件,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如“张三+初中英语教师”。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区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由区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五)原件校验。参加原件校验人员按照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应聘人员须按报考岗位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原件。
(六)考核。考核由有学生讲课和座谈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有学生讲课成绩×50%+座谈面试成绩×50%。
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且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划定折合后考核总成绩分数线。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同一岗位同一学科应聘者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依据考核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有学生讲课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指定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十)公示。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新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成都市新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名优教师,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入编和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一)名优教师引进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原件校验和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028)83976015。
监督举报: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3051399
网 址: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2024年上半年引进名优教师岗位分布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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