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至4月28日
为缓解我县高中(仅指二中、四中、职专,下同)及城区初中小学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全力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部分教师到高中工作,从全县农村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初中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与计划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年龄: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与教师资格证:报考城区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城区小学其他岗位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省适岗培训结业证书视同对待),(2)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报考城区初中岗位的,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省适岗培训结业证书视同对待)、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高中(职专)岗位的,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的本科以上学历、高中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工作年限:商对调、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教师须在本县工作满3年,特岗教师需在本县工作满4年,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须满服务期(大专5年,本科6年),评审了中级(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在原单位自中级(高级)职称评审之日起工作满3年(5年)。
班主任工作经历:申报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人员,须在我县工作期间(代课经历不计)担任过一年以上班主任。
任教经历:在本县工作期间任教申报岗位学科一年以上。
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试用期不定等次视同合格),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二)不能报考的几种情形
1.正在处分期内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审查调查的。
3.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组织处理或处分的。
4.现高中(职专)教师。
5.现农村初中小学教师不能跨学段报考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持所在中心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1,申报岗位按“初中语文”、“小学数学”样式填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近三年(2021年以来)年度考核表及师德考核表原件,于2024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教育局三栋四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将本单位《洞口县2024年高中、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QQ邮箱1226510236,汇总表中没有姓名的教师不予现场报名。
分岗位报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1:2方可开考,达不到1:2的,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核减取消岗位计划数后,对各单位岗位计划数进行平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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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申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在“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1)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入围对象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面试教材:现行使用的教材。备课前抽课题签和上课顺序签。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最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加分项
山区工作经历:在我县8个山区乡镇每工作1年加0.2分,最高计2分。
班主任工作经历:担任班主任每年加0.1分,最高计1.5分(代课和外县工作经历不计)。
教学成绩:近3年(指2021年春季学期至2023年秋季学期)参加县级以上教学质量监测(含市联考),教师个人教学质量评价进入全县前三分之一,每次加0.5分(非申报岗位学科折半计算),最高计3分。
加分佐证材料在现场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山区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由学校校长、政工专干、中心学校第一校长亲笔签字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班主任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由原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及现中心学校第一校长亲笔签字证明;教学成绩佐证材料由中心学校普教专干、普教股负责人亲笔签字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将本单位报名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QQ邮箱1226510236。凡加分佐证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签字证明人责任。
4.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成绩,最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三)资格复审和工作业绩考核
1.资格复审、考核对象确定
分岗位以综合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资审、考核对象,如果最后一位资审、考核对象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资审、考核范围。
资格复审时本人还须书面承诺“如新单位无对应岗位等级职数,自愿降低岗位等级聘用”,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复审、考核方式:
调查、走访。
资格复审、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否决:
①在本县工作期间没有任教过与选调学段、岗位一致的课程或虽任教过但任教时间不足一年的。
②2022年春季学期至2023年秋季学期,在县以上质量监测(含学考、市联考)中,本人所教申报岗位学科(申报岗位学科没有参考的,查主任教学科)有1次以上居同类乡镇学校(以教育局划分的片区为准)后10%者。
③2022年春季学期至2023年秋季学期,在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组织的质量监测中,在有5个以上同年级班比较的前提下,本人所教申报岗位学科(申报岗位学科没有参考的,查主任教学科)有2次以上居后20%者。
④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
⑤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四)确定选调对象
8个山区乡镇所属学校、教职工数60人(以2023年报数据为准,下同)以下的单个学校有2名以上教师进入同一岗位录取范围,则按综合成绩高低只确定1名录取对象。中等乡镇所属学校有3名以上教师进入同一岗位录取范围,则按综合成绩高低只确定分属不同学校的2名录取对象(教职工数60人以上的学校可录取2名)。大乡镇(文昌街道、高沙镇、竹市镇、石江镇、黄桥镇、山门镇)所属学校有5名以上教师进入同一岗位录取范围,则按综合成绩高低只确定分属不同学校的4名录取对象(教职工数60人以上的学校可录取2名)。
在资审合格人选中以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调对象。如选调对象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年龄大的优先。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洞口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岗位选择
按申报岗位依综合成绩高低(若综合成绩相同,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根据教育局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选岗到直属学校或三个街道中心学校。
(七)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为城区初中小学的教师,由县教育局政工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为高中(职专)学校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由政工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教师办理调动手续时须进行岗位异动,如新单位无对应岗位等级职数,则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五、有关要求
1.严明纪律。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其选调资格。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选调、选拔、晋职和评优评先,本年度绩效考核最高定为合格等次。
3.本方案解释权归洞口县教育局,未尽事宜由洞口县教育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选调工作举报电话:0739-7234217
说明:本方案中的“以上”包含本级,“以下”不包含本级。
附件:
1.洞口县2024年高中、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doc
2.洞口县2024年高中、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3.洞口县2024年高中、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加分情况汇总表.xls
4.洞口县2024年高中、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加分证明材料.doc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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