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早8:00至5月10日18:00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永济市2024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主要为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岗位引进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须符合此次引进岗位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7.参加引进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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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在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引进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引进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永济市2024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引进单位的名称、引进岗位和人数、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验证期内);
(4)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验证期内);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学籍证明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教师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8)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有效存档证明原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的,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由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名时填写的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注:为保障计划足额完成,应届毕业生岗位因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名额,将调整到该单位非应届毕业生同类普通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早8:00至2024年5月10日18:00,工作时间为8:0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永济市零工市场、永济市东丰路18号)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此次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不收取报名费。
4.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信息,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此次引进主要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
考试采取百分制。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报考者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面试一场,并以加试成绩排列;直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含新课程理念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随时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拟引进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足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公告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最后一名有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人选按照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储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使用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须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市引进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引进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核查发现拟聘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引进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六、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
引进人才的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及《永济市高素质青年人才支持办法》规定执行。
八、工作纪律
(一)人才引进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人才引进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人才引进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才引进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九、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实施方案》由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相应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0359-8028361(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8023290(永济市委员会党校)
0359-8028963(永济市教育局)
0359-8032471(永济市融媒体中心)
监督电话:
0359-8023226(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3(永济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永济市2024年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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